注冊會計師考試《經濟法》知識點:合同的終止
第七節(jié) 合同的終止
一、概括規(guī)定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:(1)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;(2)合同解除;(3)債務相互抵銷;(4)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;(5)債權人免除債務;(6)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;(7)法律規(guī)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。
二、清償
1.清償一般應由債務人本人為之。債務人的代理人、第三人代為清償?shù)?,也可以發(fā)生清償?shù)男Я?,但合同約定或依合同性質不能由第三人代為清償?shù)某?。第三人在代為清償后,可代位行使債權人的權利?/P>
2.債務人清償債務應當按合同標的清償,但經債權人同意并受領替代物清償?shù)?,也能產生清償效果。
3.債務人的給付不足以清償其對同一債權人所負的數(shù)筆相同種類的全部債務,應當優(yōu)先抵充已到期的債務;幾項債務均到期的,優(yōu)先抵充對債權人缺乏擔?;蛘邠?shù)額最少的債務;擔保數(shù)額相同的,優(yōu)先抵充債務負擔較重的債務;負擔相同的,按照債務到期的先后順序抵充;到期時間相同的,按比例抵充。但是,債權人與債務人對清償?shù)膫鶆栈蛘咔鍍數(shù)殖漤樞蛴屑s定的除外。
4.債務人除主債務之外還應當支付利息和費用,當其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時,并且當事人沒有約定的,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順序抵充:(1)實現(xiàn)債權的有關費用;(2)利息;(3)主債務。
三、解除
(一)合意解除
當事人協(xié)商一致,可以解除合同。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。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,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。
(二)法定解除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:(1)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(xiàn)合同目的;(2)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,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; (3)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,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;(4)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(xiàn)合同目的;(5)法律規(guī)定的其他情形。
【鏈接】(1)在承攬合同中,定作人可以隨時解除承攬合同。 (2)在貨運合同中,托運人有單方解除權。(3)委托合同中委托人與受托人均可以隨時解除委托合同。
(三)其他
1.當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權,或依照《合同法》規(guī)定主張解除合同的,應當通知對方。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。對方有異議的,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。
【注意】對方雖有異議,但是在約定的異議期限屆滿后才提出異議并向人民法院起訴的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。如果沒有約定異議期間,在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三個月以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。
2.當事人解除合同,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規(guī)定應當辦理批準、登記等手續(xù)的,應依照其規(guī)定辦理。
四、抵銷
(一)法定抵銷
1.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,該債務的標的物種類、 品質相同的,任何一方可以將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債務抵銷,但依照法律規(guī)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質不得抵銷的除外。
2.當事人主張抵銷的,應當通知對方。通知自到達對方時生效。
3.抵銷不得附條件或者附期限。
(二)約定抵銷
當事人互負債務,標的物種類、品質不相同的, 經雙方協(xié)商一致,也可以抵銷。
五、提存(2009年多選題)
(一)提存的原因
有下列情形之一,難以履行債務的,債務人可以將標的物提存: (1)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; (2)債權人下落不明; (3)債權人死亡未確定繼承人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未確定監(jiān)護人; (4)法律規(guī)定的其他情形。
(二)提存的法律效果
1.標的物提存后,毀損、滅失的風險由債權人承擔。提存期間,標的物的孳息歸債權人所有。提存費用由債權人負擔。
2.債權人可以隨時領取提存物,但債權人對債務人負有到期債務的,在債權人未履行債務或者提供擔保之前,提存部門根據(jù)債務人的要求應當拒絕其領取提存物。
3.債權人領取提存物的權利,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內不行使而消滅,提存物扣除提存費用后歸國家所有。
【提示】此處規(guī)定的“5年”時效為不變期間,不適用訴訟時效中止、中斷或者延長的規(guī)定。
六、免除與混同
1.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者全部債務的,合同的權利義務部分或者全部終止。
2.債權和債務同歸于一人的,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,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。
2013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招生簡章 2012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真題及答案匯總
最新資訊
- 2026年注會教材變動解析直播,搶先免費預約2026-03-10
- 備考進度落后?2026注會每日打卡計劃表,專治拖延癥2026-03-04
- 【2026女神節(jié)專屬福利】環(huán)球網校cpa課程全場5折起,贈備考資料大禮包2026-02-28
- 拿到2026年cpa教材后先做“減法”,精準梳理教材變動核心2026-02-25
- 別再死磕厚教材!注冊會計師三色筆記,視覺記憶效率翻倍2026-02-23
- 太難背?學霸私藏的注冊會計師記憶口訣,免費領取2026-02-22
- 【免費領取】吃透這份注冊會計師6科高頻考點,穩(wěn)抓基礎分2026-02-21
- 2026年注會稅法各章知識點匯總,各章考情一目了然2026-02-09
- 2026年注冊會計師審計口訣來了,告別死記硬背2026-02-03
- cpa三色筆記2026年PDF版,免費領取2026-01-26

